台灣省商業會簽證處


自由銷售證明書
  英文名為 Certificate of  Free Sale 簡稱 CFS

自由銷售證明書用途
用於進口國海關清關,進口國的海關要求必須出具自由銷售證書方能清關提貨。

進口商作為把關出口商產品品質及安全的依據。
用於進口國申請產品註冊登記使用,不外乎對產品的安全、品質等要求方,能在進口國自由銷售該批產品。

要求申請之國家
任何進口國都有可能要求自由銷售證明書。目前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較多為東南亞國家、中南美洲國家等。例如越南、印尼、
泰國、印度、巴西、巴拿馬、中國等。


申請自由銷售證明需檢附之文件
工廠登記證(縣市政府公文函)。
出口商與工廠之交易文件(申請人與工廠同一人則無須檢附)。
產品目錄、在國內銷售事實之文件。
相關國際認證文件(例如: iso)等。
自由銷售切結書

簽發費用
由出口商自行宣告自由銷售證明書及阿爾及利亞自由銷售證明書,認證工本費為NT 500
由商會核發的自由銷售證明書,每份自由銷售證書的核發工本費為NT 1000元,一份只能繕打一種產品一種規格,同產品不同
   規格需個別申請。
  如需申請副本,最多為兩份副本;自由銷售證明書副本編號會另外標示
【-1、-2】以區別正、副本,超過兩份副本每一份副本
  加收NT
100元,最多以五份副本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