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商業會簽證處


原產地證明書
原產地證明書簡稱C/O,為證明貨物產地或製造地的文件。由於進口國會對某些特定的國家所製造的產品,課以優惠性的關稅,或為了限制或禁止某些國家的某種貨物進口等目的,而要求進口商於進口報關時,應提供原產地證明書以為憑證。該項證明書的發給機關,通常為駐在出口地的輸入國領事,或出口地的商會。
原產地證明書的作用大致為:
防止由禁止貨品出口國家貨品之輸入
進口稅課徵之來源地證明
防止外國產品傾銷
便於海關統計進口國別

核發原產地證明書類別



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方式如下:
線上申請
請上貿易署 產證線上作業系統申請,取件方式可至本會簽證處繳費及取件或透過貿易署產證系統線上繳費及自貿易署產證系統得以彩色雷射印表機自行印出。
以郵寄方式繳費申請
請告知欲取件之產證編號並附上工本費及回郵信封寄至本會簽證處辦理
工本費也可選擇以匯款方式處理,並請匯入以下帳號。
  • 戶名:台灣省商業會
  • 銀行:台灣中小企銀松江分行
  • 銀行代號:050 帳號:04061079209
 

本會依據政府規定辦理原產地證明書,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正式委託之原產地證明書之簽發單位。並另承辦自由銷售證明簽發及相關商業貿易文件認證。
TAIWAN CHAMBER OF COMMERCE為台灣省商業會專有之英文名稱,為避免出口文件遭遇國外驗證困擾,請至本會唯一簽證處:「台北市松江路164巷17號1樓」申辦簽證。